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了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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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院性质及简况
1、学院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南京新东郊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3、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4、学院层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5、招生计划:我院面向江苏、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内蒙古、宁夏、广西、青海、江西、24个省(区、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或者微信平台(微信关注江苏农林)查询。
6、学费标准: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1200元/人/年,学生公寓网络覆盖、配备空调,生活设施齐全。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
8、就业情况:依据市场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院连续十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学院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及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学院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以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9、升学深造:我院在校学生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参加专转本和专接本,提高学历。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三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服从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5、省外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6、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7、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