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高考网自考网赤峰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高考网

赤峰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赤峰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学院普通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书。

第三条赤峰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赤峰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六条赤峰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赤峰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赤峰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赤峰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

第十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

2.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7个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与指导三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

2.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专业、应用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物理学专业、应用生物科学专业、日语专业、考古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加试英语口语且成绩合格;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专业、应用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

1.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成绩高者)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依次按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5.高职类对口招生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1shipin.com/a/8018.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