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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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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机关、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70,在陕招生代码81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第四条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电子信息和数控技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讨论解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组、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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