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9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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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19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650
第二条校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学校简介: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护理、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矿山机电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13个专业。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委员会总负责,主要职责是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监督与管理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护理、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第九条2019年我院各专业面向陕西省、甘肃省、山西省、青海省等四个省进行招生。学院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我校新生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3.专业安排与录取: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地方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带暖气)800元/人?年(4人间,室内卫生间),住宿费(带暖气)700元/人?年(4人间,楼道卫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