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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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指导下,制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609号
学院简介:学院紧紧围绕贵州省贵阳市经济社会和产业的发展需要,设有轨道交通、城乡规划建设、财政经贸与信息技术、食品药品与化工、装备制造、旅游与航空服务等六个专业群,56个招生专业,常年招生专业33个;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各特色二级分院、系在人才培养理念、专业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校企职业文化、技术创新研究等五个层面形成了校企融合的办学特色。
2013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命名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被国家教育部列为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2017年),全国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铁路总公司电力机车司机培训基地,中国民用航空局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贵州省6所万人高职院校之一;2016、2017连续两年排名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在2018年中国1386所高职高专竞争力排行榜中排名259位,居贵州省第三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纪委和分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下设: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第五条招生专业评价(评审)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学院招生专业的年度评价(评审)工作,合理制定新增(暂停、停办)专业的评审,确定年度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分管招生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学院确定的年度招生专业,合理安排、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和,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举报申诉接受部门为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申诉邮箱:297057390@qq.com。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为33个(见附件1)。
第九条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以设置有招生计划的各省《2019年高考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条招生对象为具有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升学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衔接3+2升学考试招生、五年制转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