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代码(部标):12941,始建于1960年。
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每学年,住宿费600—1000元/每学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