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全日制专科招生章程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全日制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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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全日制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证书
第四条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坐落在西安,现有文艺路、狄寨塬2个校区。全日制学生4100余人。
学院现设戏曲系、舞蹈系、影视系、音乐系、流行音乐系、美术系、学前教育与文化管理系、思想理论课教学部和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虚拟现实应用技术、音乐表演(包括声乐、器乐两个方向)、钢琴调律、现代流行音乐(包括声乐、器乐两个方向)、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前教育、早期教育21个大专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表演艺术生产性实训基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广播影视生产性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率96%。
学院新校区已落户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占地335亩,规划建设面积18万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
老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邮编:710054
狄寨塬校区: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邮编:710038
学校网址:www.sxavc.com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监察审计处、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资产处、后勤处、各系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职责:制定招生工作的录取章程、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www.sxavc.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7894789029—8780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