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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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
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城南新区
学校情况简介:学院总占地面积700亩,现有在校生10022人。建有教学大楼、实训大楼、行政办公大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运动中心等场室,配置有相应设施。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探工程之理、索职业之道的办学理念,秉持厚德重能知行合一的校训,积极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环境,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和创新创业环境。
学校坚持走政校企合作,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放办学之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大数据大生态大扶贫的战略要求,重点建设建筑、汽车、大健康、财经、管理类和服务类为主的专业群。
学校推行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监察分类考试招生全部工作流程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第及以上。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依据本人意愿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方式,不进行文化考试)。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为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