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高考网自考网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高考网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以下简称潇湘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649。潇湘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科技大学主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条潇湘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毗邻湖南科技大学,占地面积688亩。学院拥有一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202人,其中高级职称66人、博士19人、硕士83人。学院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环境优美,基本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良。

第四条潇湘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潇湘学院加强招生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计划与总结,上报招生数据。

第七条潇湘学院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第八条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90670,传真:0731-58290147,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学院网址:http://xxxy.hnust.edu.cn/,招生网址:http://xxzs.hnust.edu.cn/。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潇湘学院教务部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审定的分专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潇湘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潇湘学院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1shipin.com/a/7956.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