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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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426(国标代码)、8616(江西省内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2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视我院在全国各地及本省生源情况分配,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为准。
第八条我院不预留招生计划,外省投放计划未完成,调回本省参与征集志愿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条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文史、理工、三校生文理类考生兼收。
第十二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对待。
第十四条文史、理工、三校生文理类按照省级招生机构投档进行阅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则由学院调剂到缺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在该省计划未完成,经省级招生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降分录取,录取专业为缺额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