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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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City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中心城区55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5.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45亿余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89万册。
第三条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市化主战场,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接受教学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获批湖南省2020-2023年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414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及省级以上人才工程124人(次)。
第六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设有城建类、信息制造类、管理服务类和基础类等四大类学科专业群,12个教学学院,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为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第七条学校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27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7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与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祁阳县等10余个政府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第九条学校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土木工程检测中心、湖南城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在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独一无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年产值达2.3亿元。
第十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由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CommunityPolytechnic,NewZealand)合作举办;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6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众创空间、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9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英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思想教育等49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学历、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书。
第十六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相关规定,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