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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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基本信息:
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校名:Beijing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
招生代码:10031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
学校网址:http://www.bisu.edu.cn
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构建具有二外特色的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
第四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和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和英文原版教材,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
第十一条口语加试要求: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