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高考网自考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高考网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院校国标代码:12863,浙江省院校代码:0041

第七条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电影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学校有60余年办学史,曾五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省编委办批复增挂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牌子;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第八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19年拟面向全国10个省招收专科(高职)生,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省内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高考录取方案及录取进程进行。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1shipin.com/a/7489.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