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高考网自考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高考网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普通高校考试工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1shipin.com/a/6316.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