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焦作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焦作大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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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焦作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标准代码:11522。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作市工业路458号(北校区)。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焦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焦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报名参加202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2.艺术类专业在河南招生过程中对投档考生执行文化课成绩过线,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按照省统考美术类成绩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艺术舞蹈成绩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音乐类综合成绩录取,影视编导专业按照省统考编导制作类成绩录取,播音与主持专业按照省统考播音与主持类成绩录取。省统考专业课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3.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专业的录取批次及科类按照各省政策执行。没有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
第十七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