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新乡医学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新乡医学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新乡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2),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目前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每年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各1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新乡医学院纪委负责阳光高考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工作。考生申诉渠道:邮箱xyjw@xxmu.edu.cn,电话:0373-3029443。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条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只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三条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五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医学类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学费605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第十八条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试点)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住宿费600~1000元/生·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