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2020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沙洲职业工学院2020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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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2020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8,学校在江苏省的代码以江苏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苏州张家港市。环境生态秀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食宿条件优越。设有建筑、纺织、机电、电子信息、经济管理、基础科学、思政教研7个系部40多个专业。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省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沙洲职业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江苏省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江苏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江苏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普高注册考生的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普高注册考生的录取原则:考生在规定时间点,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校。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分数优先,同分情况下辅助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按等级高者优先的办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