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高考网自考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章程院校性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高考网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3248,湖北省招生代码4637)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办学特色依托东风公司大工程背景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人才与学科基础,围绕汽车产业链发展学科特色,坚持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办学模式,秉承校本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因材施教,严格管理,致力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工程意识,为区域经济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学历证书,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规则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学院按照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工作。

3.学院调档比例按所在省规定的比例执行,招收的考生无男女比例的限制。

4.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1)本科普通批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区,学院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3)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专业录取排序规则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排序分进行录取。

(4)江苏省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志愿填报: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1shipin.com/a/21678.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