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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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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新生,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及办学方式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国标代码:13249;在鄂招生代码:3337。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第四条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12号)。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11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院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改革学校招生体制机制;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75333

纪委监察处电话: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www.yhgj.hbmu.edu.cn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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