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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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1999年开始独立办学。学校是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校,跻身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荣登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示范校。
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点位于义乌市学院路2号。
第五条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自然景观秀丽,建筑风格独特,是一所优美的山水园林式大学,目前学生超万人,正式在编教师553人。学校下设人文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商城设计学院)、创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32个专业,并办有成人教育(自考)学院。
第六条学校秉持尚德崇文、创业立身校训精神,坚持以创立校办学定位,走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特色办学之路,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特色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2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计划 考生类别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社会工作 35 普高招生考生 3 6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 普高招生考生 3 6900 国际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40 普高招生考生 3 20000 建筑工程技术 25 普高招生考生 3 6600 市政工程技术 30 普高招生考生 3 6600 电子商务 10 普高招生考生 3 6900 模特与礼仪 12 普高招生考生 3 9000 模特与礼仪 8 单独考试招生 艺术类(舞蹈)考生 3 9000 合计 200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报考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及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报考模特与礼仪专业还须满足如下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 第九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于5月12日~6月1日24:00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ywicc.edu.cn)提前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报名期间,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状态。 (二)网上资格确认 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2日8:00~6月6日17:3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ywicc.edu.cn)提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资格确认,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2.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高考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如未进行高考体检可出具所在中学盖章的身高证明材料。(仅限报考模特与礼仪专业考生)。 如申请素质特长分,请上传《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疫情等原因免收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费。 第十条考生成绩由高中段学业成绩和素质特长项成绩组成。高中段学业成绩,普高招生考生由考生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折算而成,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舞蹈)考生由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而成。素质特长项成绩请考生对照素质特长评定表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赋予一定的分值。 (一)考试分值组成 总分(200分)=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180分)+素质特长评定(20分) (二)素质特长评定 序号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20分 可以申请我校免试升学 2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 省级一、二等奖 20分 所得奖项与报名专业有关 注:(1)考生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凭个人高中阶段所获得的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向我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2)证书、奖状获得时间需在高中阶段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素质特长评定相同项目分值取最高分值,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普高招生考生折算成绩由其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得到(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物理、技术10门课程)。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学考等第换算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10门课程的总分(满分180分)。每门课程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A B C D E或其他 语/数/外及三门专业指定课程 成绩折算基数 20 18 16 12 0 其他四门成绩折算基数 15 13.5 12 9 0 注: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的学考科目等第以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