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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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学校国际代码:13263湖北代码:8830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条件: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重点艺术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高职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专业院系和21个专业。形成了以表演专业群为特色,以文化服务专业群为支撑的办学格局。六十载沐风栉雨,特色鲜明,成果丰硕。其中,舞蹈表演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分别为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音乐表演(湖北民歌)、舞蹈表演(中国舞)、戏曲表演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人物形象设计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等。
学院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先后培养了以吴珍艳、黄天、胡玉婷、何柳、彭一畅、黄琳、胡磊、卢慧等为代表的优秀舞蹈表演人才;以李琼、金波、陈笠笠、郭晓蕾、黄俊、秦德松等为代表的歌唱家;以朱世慧、李春芳、程彩萍、刘丹丽、万晓慧等为代表的戏曲表演艺术家;以李铁、徐帆、尹北琛等为代表的话剧、影视界表演人才。
学院在校生规模3500多人,教职员工550多人。学院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主,专任教师占比78%。学院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注重艺术实践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大力推行一系一品、专家工作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育人,着力加强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建设与管理。近年来创作剧目百余个,其中大型地域风情舞蹈诗《家住长江边》获国家文华大奖和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剧目奖,迄今海内外演出280余场。近年来,学院在秉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在全国各类艺术大赛中屡获大奖,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得到质的提升,形成了良好的艺术教育品牌,社会效益与社会声誉与日俱增。为此,学院跻身全国一流艺术职业院校的行列。
六、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按第三志愿专业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2、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