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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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2017年9月,成功进入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城市轨道交通系、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生物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9个系部,29个招生专业。有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4个国家示范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个省级示范专业。
建校近70年来,我院紧密依托轨道交通行业,科学定位,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轨道交通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扬火车头精神,担当职教改革高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近五年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励467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确立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三好就业目标,牵头组建了山东省轨道交通职教集团,与百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与就业推荐工作。学院围绕五铁一专(五铁指的是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中车集团各公司、地方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一专指的是港务局、矿务局、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铁道专用线)培养轨道交通行业专门人才。截止2019年3月,济南、上海、北京、广州、南昌、成都等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集团下属企业、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各城市地铁公司等轨道交通企业已接收2019届毕业生2054名。近三年,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4717人,各城市地铁公司累计招聘3097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