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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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办学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299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医学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康复治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设立了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以表彰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2.设立了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