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做好2019年学院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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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2019年学院的招生工作,巩固阳光工程成果,维护考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东亚文化之都、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鲤城区南环路,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风景秀丽,交通便捷。学院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的校训,以工匠精神,办有温度的职业教育,被授予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项目示范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等资格;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泉州市文明学校等一大批荣誉称号。师资力量雄厚,馆藏纸质图书近50万册,电子图书31384GB;校园特色餐厅40余间,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WIFI校园全覆盖。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双证书率达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为社会输送一大批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在服务海丝建设和泉州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7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招生计划、对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二)招生对象: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三)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