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校名、校址、办学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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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颁发证书
第一条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学校代码:12357(国标)
第三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大学城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第七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八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条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一条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所有教育教学圴为英语。
第十四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要求的分数线。我校在艺术类招生录取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招色弱色盲者。
第十五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