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齐鲁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2019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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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学校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优势,经、管、文、医、艺、法、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建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下设10院1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36个。现有省级特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4个。
目前建有16个实验教学中心、187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省级精品课程8门。大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教学与教学管理实现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网络化,建成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生在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38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69项,省级特等奖11项、一等奖36项、二等奖62项。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1家地方政府、75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6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人才产业基地、浙江橙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10个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使产教融合、合作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互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境)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义守大学等国家和地区的43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教育研究基地2个;承担科研项目46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63项,横向科研项目72项。学校热心社会培训事业,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16个职业技能基地和考试站点,在服务师生基础上,面向乡村社区居民、现役退役士兵、戒毒人员等,进行各种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累计培训18855人次,被群众称为流动的星火。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42个
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贸易经济、金融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朝鲜语、书法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专科专业:36个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数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助产、护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学前教育、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应用韩语、老年服务与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