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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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4590
第四条学院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制:三年
第七条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九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考试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但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学生身体健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对订单班学生有分数、身高、体重、视力等要求。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