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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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原则,根据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质量和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严重影响学习的疾病的考生。
第六条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条投档比例执行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八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九条文理类(包括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综合成绩。
第十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使用校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