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河北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河北东方学院是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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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东方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创新型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型现代化城市、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区重要城市、京津走廊上的明珠—河北省廊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一所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等多层次的新型省属本科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782亩,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齐备完善。招生列入全国统一计划,目前在校学生已近万人。
学校设有医学院、交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教育部,19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2019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代码:14225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书。
八、招生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5、普通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