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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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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代码:13356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邮编:2502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理念:能力为本、学以致用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初创于1990年,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18﹞167号)批准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坐落于素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美誉的山东省会济南,占地744亩,校舍面积27.73万平方米。资产总额近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9万册,期刊503种,电子图书50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2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97人,双师型教师149人,来自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教师1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鼎利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了40余个专业,涉及工、管、艺、经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汽车类、土建类、财经商贸类五大优势专业群,五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

学校目前共有校内实验实训楼3座,大型厂房式工程训练中心3个,内含26个基础实验室、61个专业实验室,拥有山东省高等学校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数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培训分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实验实训基地、华中数控山东培训基地、甲骨文·凯文IT云教育中心、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鼎利学院实训中心等大型实训中心,形成了以公共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综合实训、创新创业五位一体、配套齐全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中以增材制造技术、数控技术等为中心的实训系统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校秉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以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中心的办学定位,坚持工程性,融合型的特色办学思路,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径,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学科专业群与地方支柱产业群对接,形成了适应地方区域发展需要的工科为主的专业布局,建立了一批与行业同频共振,与企业互动、互联、互助的校内、外实践基地;二是引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使专业课程群与就业岗位群对接,形成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工程型人才培养模式;三是企业工匠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将企业文化深度融入育人全过程,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教育和就业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因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经过28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集团办学优势、工科特色鲜明、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较强、办学声誉较高的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业院校、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山东省高校食堂、公寓、绿化、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录取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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