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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了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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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7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武东升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九)办学地点: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四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根据各省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省分类招生计划。同时,对近三年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数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六条普通高考文理科录取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七条普通高考美术类录取原则:在考生美术成绩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美术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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