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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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确定预报招生规模。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区)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学校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