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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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国标代码:13435)
第三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南路27号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具体见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我校网站。
第九条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计划。
第十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文史、理工类: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美术、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地区,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