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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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建筑工程技术(BIM)、市政工程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2)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食品加工技术、园艺技术、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水电站动力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供用电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测绘工程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在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平方米(约合12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4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2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3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294.5元;图书22.3万册,生均图书46.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