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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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由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国标代码10618。现有南岸、双福、大坪三个校区。南岸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双福校区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大坪校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07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以及新生入学须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2.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占地289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万名,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2.3万余名,在校硕博士研究生3000。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500人,高级职称700余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交通运输部十百千人才工程、重庆市巴渝学者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20余人次。馆藏纸质和电子文献44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9亿元。
第三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60个,其中37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5个大类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1个。大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招生大类 大类所含专业 1 土木类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2 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3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4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5 建筑类 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6 电子信息类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7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9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翻译 11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12 地理科学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13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14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 15 新闻传播学类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各省(市、区)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