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重庆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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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总建筑面积69.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8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17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0余人,兼职硕导70余人,外籍教师30余人,外聘专家27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9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对口高职本科。
第八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在美期间的收费标准按美方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9年定向就业区县为南川区、潼南区、梁平区和巫山县,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小学教育(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定向就业)两专业面向重庆市招生,计划各6名,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两个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一年后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方案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