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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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NormalUniversity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240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6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56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87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学校的全日制招生工作。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本科预留计划规模控制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范围内,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艺术类专业相同分数及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九条新生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