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
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周职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655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171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5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经、文、管、艺、农、医8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开元校区)、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第七条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0,河南省招生代码:6279)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高考实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实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次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第十八条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